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软件

511投资收益,成本类会计科目使用说明

作者: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软件 来源: 财政部http://kjs.mof.gov.cn/zhengcefabu/202201/P020220114622034357239.pdf

511投资收益


一、本科目核算合作社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。


二、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、联合社返还和分配盈余等时,借记“应收款”等科目,贷记本科目;获得股票股利时,不作账务处理,但应在备查簿中登记所增加的股份。


三、到期收回或中途转让对外投资时,按照实际收回的价款或价值,借记“库存现金”、“银行存款”等科目,按照对外投资的账面余额,贷记“对外投资”科目,按照实际收回的价款或价值与账面余额的差额,借记或贷记本科目。


四、本科目应按照投资项目设置明细科目,进行明细核算。


五、期末,应将本科目的贷方余额转入“本年盈余”科目贷方;如为投资净损失,应将本科目的借方余额转入“本年盈余”科目借方。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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